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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04.13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通 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相关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的调整方式 和结果符合《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一龙 赵超



2019 年 4 月 12 日